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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港中学关于表彰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时间:2017-08-29 10:38:48  来源:江苏省大港中学  作者:政教处  点击数:

 ATP江苏省大港中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班主任工作条例》,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促使其积极进取、敢于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创设优良的育人环境,从而促进学校德育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培养有责任、有教养、有文化、有底气的现代中学生的育人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第3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对在班级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进行表彰。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1.评选范围:20152017连续两学年担任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
2.名额分配:原高一,3名;原高二3名,原高三,4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师德高尚。以德育为首,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优能力优良品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服从学校安排,有较强的大局观。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认真学习,勇于创新,班级管理某一方面有特色,班级管理效果好。
3.能按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按时到岗到位,深入学生生活,工作持之以恒。
4.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对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学生送温暖,高度重视后进生转化工作并有实际成功的案例。
5.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其沟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班主任工作深受家长好评。
6.2015-2017两学年期间所带班级有一次被评为校文明班级或有一年出勤率居于年级前三名。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级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通知精神,坚持民主、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保证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充分发挥推荐表彰的引导激励作用。
2.对照评选条件综合考评,不能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选依据。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班主任不得推选:(1)有乱收费行为;(2)体罚学生并造成不良影响;(3)师德师风差,有违法乱纪行为;(4)班级出现重大违纪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对学校声誉造成一定影响;(5)不能按时上交德育论文、计划总结和其他相关材料;(6)不能认真履行学校值日工作,无故缺席三次以上。
四、评选程序
1.对照条件,由各年级部结合两学年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推荐,被推荐班主任认真填写《江苏省大港中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经年级部领导签署意见,于95日前将纸质稿(一份)报政教处。
2.政教处全体成员、各年级部分管德育主任在分管校长组织下对推荐名单进行讨论,并将讨论通过的名单提交校长室。
3.校长室审核并公示后确定。
五、表彰
优秀班主任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并在学校教师节庆祝大会上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江苏省大港中学
                                           201791
 
 
附件:江苏省大港中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电子稿见FTP/政教处)
江苏省大港中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姓名
 
管理班级
 
班主任年限
 
 
年级部
意见
 
 
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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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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