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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港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时间:2009-10-14 09:07: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Fz江苏省大港中学

 一、宗旨:为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教育,关心学校,尊敬教师,协助学校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以更多、更好地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组织本委员会。
    二、基本任务
    1、了解和监督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的情况,听取学校工作汇报;
    2、了解教师教学情况;
    3、向学校领导或教师反映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向学校反馈各种信息;
    5、从各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
    三、组织和制度
    1、委员会是学校咨询性的社会群众监督机构;
    2、凡在本校学生的家长,经老师推荐协商,学校领导研究,可以聘请为委员会委员;
    3、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人选由委员会协商产生;
    4、委员会下按年级设家长委员会联络组,每组设组长1-2人;
    5、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1-2次,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反映家长意见,研究委员会的工作;
    6、委员会成员的子女如已毕业离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取消。
    7、每新学年开始,补充若干高一新生家长委员,届次按顺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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