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规定

发布日期:2016-03-30 10:50:47  浏览量:

 一、本校教职工、在籍学生凭借书证进入借阅处自行查索图书。Agg江苏省大港中学

二、进入借书处选书时,请使用代书板,在挑选图书时,取下的图书不想借阅,请放回原处。Agg江苏省大港中学

三、读者取下的图书不想借阅又忘记自己代书板的位置,图书请勿自行归架,可放于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Agg江苏省大港中学

四、未办外借手续的图书,严禁携带外出,情节严重者重罚。Agg江苏省大港中学

五、办理借阅手续到借还书处,将借书证和要借的图书交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将出借图书按程序处理完毕,借阅手续即算办妥。Agg江苏省大港中学

六、学生读者平常每人每次限借壹本,借期20天,暑寒假每人限借贰本,假期结束在二周内归还,教师读者每人限借10本,借期100天。如需要续借,须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到期应还书,逾期罚款,每本每天罚款0.10元。Agg江苏省大港中学

七、读者凭本人借书卡借书,不能由他人代借。Agg江苏省大港中学

八、教工因工作调动,学生因毕业或退学而离校前,须还清图书,注销借阅权限。Agg江苏省大港中学

九、遗失借书证,须立即到借阅处挂失,补办借书证,否则后果自负。挂失前所有已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Agg江苏省大港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