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校园魅力之星”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18-01-17 08:45:09 浏览量:
“感动校园魅力之星”评选方案
江苏省大港中学
一、活动主题
发现感动、传播感动、持续感动。
二、活动宗旨
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推崇积极进取、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让学生品味感动,懂得感恩。
三、活动时间
每年年底。
四、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全体学生。
2.基本条件:具备“感动”的素材——要求体现对祖国、社会、生命、自然、亲情、友情等的追求与梦想,从平凡中发现感动;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事迹主要发生在2017—2018年。
五、“感动校园”学生评比标准
1.自强学生: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博学学生:在上学期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学兼优、事迹典型,机智且富有善于质疑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能力,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3.阳光学生:个性阳光、率真、健康,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用自己的健康阳光感染所有与他相处的同学和老师,能团结一切同学,把事情做到最好;充满爱心,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能够以某种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用对生活的热爱温暖自己和他人。
4.责任学生: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
5.爱心学生:能够不计所得付出爱心,积极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长期坚持参加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且成绩特别突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
6.环保学生: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和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而不懈努力。
7.艺术学生: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各项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大家喜爱;代表学校、市参加有关艺术比赛,取得优异的成绩。
8.体育学生: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在区级、市级或省级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乃至区、市、省赢得荣誉。
9.其他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六、参评方式
1.报名形式:采用个人报名、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要求:(1)个人报名:报名者在班主任处填写报名表。(2)班级推荐:由班级团支部将所推荐对象的信息填入报名表,然后交给班主任。
七、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班主任通过班会课介绍评选的具体要求。
2.材料申报:班主任将学生参评者的推荐表汇总到年级部。每班一般推选1人.
3.资料整理和核实:由年级部对参评者的材料进行初步整理核实。
4.评选:由政教处、年级部组织班主任组成评选委员会,推选出各年级的感动校园魅力之星。各年级分别推选4人。
八、表彰和奖励
颁发证书,将获奖者的感动事迹在学校进行深入、广泛、持续的宣传;将获奖的感动事迹编辑整理,设计出版“感动校园魅力之星”宣传册。结合市、区相关部门的活动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江苏省大港中学 政教处
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