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港中学 2025年秋学期收费公示 |
时间:2025-09-05 14:24:59 来源:江苏省大港中学 作者: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学 费 |
850元/生·学期 |
代收费 |
教材费、作业本费 |
学校据实代收代付。 |
教辅材料费 |
学校据实代收代付,列入省定中小学评议教辅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按照“一科一辅”原则代收代付。 |
校服费 |
提供服务方确定,学校据实代收代付(实行统一招投标,按招标价执行)。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提供服务方确定,学校据实代收代付。 |
军训服装费 |
提供服务方确定,学校据实代收代付(仅限高一年级,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
服务性收费 |
住宿费 |
镇徒经发【2020】167号:580元/生·学期 |
伙食费 |
根据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或学校食堂管理领导组、学校膳食管理家长委员会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制定 ,学校自营,学生刷卡结算。 |
clE江苏省大港中学 注:1. 学费标准按照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2000〕88号、苏价费〔2000〕167号、苏财综〔2010〕73号文件执行。
-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行“自愿、非营利、公开透明”原则,不得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等规定执行,不得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高中阶段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3. 教辅材料严格按照苏价费〔2013〕64号、《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规〔2012〕9号)、《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196号)规定,按照“一科一辅”原则代收代付,不得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clE江苏省大港中学 4. 学校除收取学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省规定的考试费用外,不得擅自立项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clE江苏省大港中学 5. 普通高中减免优惠政策,按苏教财〔2010〕14号、苏财教〔2011〕 6号、苏财教〔2016〕 167号等文件执行。clE江苏省大港中学 clE江苏省大港中学 咨询电话:88976359(区教育局) 85577997(区经发局)clE江苏省大港中学 监督电话:12345clE江苏省大港中学
2025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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