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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港中学教职工上、下班及请假制度

时间:2009-10-13 16:17:3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7NF江苏省大港中学

一、为了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学校实行坐班制。
    1、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除按时上好各节课与处理各项公务外,其他上班时间应在办公室办公。
2、职工要按时完成有关工作,其他上班时间均应在岗。
    3、其他人员执行各自岗位的上班制度。
二、优化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室的安静与整洁。
三、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工作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
    1、请假审批权限
    教职工半天假期由请假人所在班组组长审批;一天至三天由分管处主任或副主任审批;三天至半个月,由分管处主任报校长室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半个月以上由校长签署意见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备案。
    学校中层领导请假,一天内由所属处主任审批;一天以上报校长室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校长签署意见,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学校领导请假三天以内集体研究审批,三天至半个月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半月以上者,报请区政府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和省教委备案。
    2、事假:
    事假一般必须先请假,待批准后方能离校,三天以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职务,报教务处、总务处备案。因紧急事故,无法事先请假者,可委托他人及时请假,否则作旷职论。事假一年超过15天,从第十六天起,按天数扣发工资和奖金。
    3、病假:
    因病请假,除填写请假单外,三日内须有校医室或乡镇医院证明,三日以上须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期间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有关班组统筹安排。因急病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及时请假,否则作旷职论。
    4、公假:
    因公事外出,必须事前报告班组长和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安排,方可离校。
    5、婚、丧、产假:
    婚、丧、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假期规定时限如有伸缩余地,本市范围内,按下限执行,外阜按上限执行。
    6、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职者作旷职论。
7、对旷职人员除扣发其旷职期间工资和奖金外,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予以适当批评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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