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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会制度

时间:2009-10-14 08:37: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GT江苏省大港中学

        为增强行政办公会的可操作性,提高学校行政办公会的效率,切实保障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订立本议事规则。
1、学校行政办公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有特殊情况应先行招呼,并将应该处理的事项请专人落实。
2、学校行政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以校长室通知为准。
3、行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
4、涉及学校重大经费使用、人事安排、改革发展等事宜必须经校长办公会形成决议后方可实施。
    5、各处室、各年级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并在办公会前一天将需要办公会讨论的内容汇总送校长办公室后,由办公室报校长室统一安排,明确中心议题。
    6、一些突发事件需要在办公会上讨论的,也需在会前征得校长同意后方可列入议事范畴。
    7、办公会过程中对上周工作回顾和下周工作安排应抓住重点。无须展开的则简明扼要地陈述,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8、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旦形成决议,个人坚决服从组织,保持高度的原则性。
    9、全体行政办公会人员应严守会议纪律,对一些暂未形成结论而又有争议的事项不妄加评论并外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10、全体行政办公会成员对需要落实的有关事项应不折不扣地完成,一般在当周完成。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到校长室,对校长负责,过期未落实视同事故。
11、对行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分配的任务,各部门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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