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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12 21:57:48  来源:江苏省大港中学  作者:师训处  点击数:

 镇江市教育局文件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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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教办发〔201822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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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镇江市第七批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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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发挥拔尖人才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一、推荐范围 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教师发展中心等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20181231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列入推荐范围。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二、评选条件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见附件3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三、评选人数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全市计划评选第七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250人左右,其中德育学科10人左右。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四、推荐方式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经学校推荐、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推荐后参加镇江市学科带头人评审。推荐要兼顾不同学段、学科,向一线倾斜。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五、评选程序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1.个人申报、学校推荐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⑴教师对照评选条件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⑵学校(单位)建立推荐考核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材料审核、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的方式,对照评审条件综合考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示范辐射作用的发挥,并对申报人作出书面评价意见。确定人选后,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报辖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根据名额分配推荐公示后直接报市教育局人事处。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2.主管部门初评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各辖市(区)教育局组成初审委员会,通过组织课堂教学评价、民意测评、材料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 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3.市教育局过程性评价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市教育局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师德测评、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考评。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4.评审委员会评审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5.公示、授予称号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评审后,经公示无异议,授予相应称号。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六、有关说明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1.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员将所有材料扫描上传至网站,具体要求见网站公示栏。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2.凡复印件、原始记录均需辖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市属学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验证公章,否则不予认定。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3.业绩、教科研材料起止时间为:20131120171231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4.学校和辖市(区)推荐公示内容必须包含姓名、单位、学科、推荐形式、工作量情况、教职工测评及学生(家长)测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情况、主要业绩等。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5.申报者须取得镇江市第七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或镇江市第六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对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辖市(区)学科带头人可以破格推荐。符合任职资格的第六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须重新参加推荐评选,凡未参加或参加未通过者不再享受相关资格及待遇;已参加第七批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未通过的第六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不得参加评选。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6.学校教育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规定:中小学正校级人员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副校级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50节;中层管理人员(含主持工作的群团、少先队负责人)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0节。 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七、相关要求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公开,把真正符合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辖市(区)、学校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记入申报人诚信档案、 取消其参评资格,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2.各辖市(区)所有申报材料于2018315前,市属学校(单位)于2018310前将汇总表和个人申报表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并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审核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李小方、邹旭,联系电话:8891634388916357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附件: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1.镇江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2.镇江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表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3.镇江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4.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教育管理质量综合考核表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5.所任教班级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表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6.教职工民主测评表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7.志愿导学活动情况登记表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8.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9.近五年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听课情况汇总表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10.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证明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11.评审材料真实及完整性承诺书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12.镇江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报送要求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13.镇江市第七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人员花名册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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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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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2018年1月31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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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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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31印发ua8江苏省大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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