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处室频道 > 教师发展处 > 职业道德

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时间:2018-05-18 16:07:26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师训处  点击数: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hBW江苏省大港中学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hBW江苏省大港中学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hBW江苏省大港中学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hBW江苏省大港中学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hBW江苏省大港中学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hBW江苏省大港中学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hBW江苏省大港中学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推荐资讯
这一次,我们赢了!——省港中辩论队荣获镇江市书香少年校园辩论大赛冠军
这一次,我们赢了!——
我校宜人少年合唱团喜获镇江市第四届金山合唱节银奖
我校宜人少年合唱团喜
英语沙龙
英语沙龙
小记者社
小记者社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