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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港中学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制度

时间:2010-05-15 21:23:06  来源:江苏省大港中学  作者:大港中学校长室  点击数:

一、学校每年应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一次。E61江苏省大港中学

二、学校党总支每年集中学习期间应安排法制讲座。E61江苏省大港中学

三、法制讲座內容应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E61江苏省大港中学

四、校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信息组、各年级组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保证讲座顺利进行。E61江苏省大港中学

五、每次法制讲座要有资料记录,并存档备查E61江苏省大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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