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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五园同创,建设和谐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9-10-10 17:10: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IM2江苏省大港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教基〔2006〕23号)和《省教育厅 省综治委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教安〔2008〕115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管理,深化和谐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内外部环境,促进全区各类教育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理论、《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和《省教育厅 省综治委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为指导,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为宗旨,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创新思路,落实措施,积极开展“五园同创”,即,创建平安校园、书香校园、生态校园、数字校园、人文校园,使全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为文明、公正、民主、和睦、平安、优美、健康、温馨的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为达到“五园”标准的和谐校园。
三、创建标准
(一)“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人,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校园报警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有争创省、市平安校园的规划。
2、加强安全教育,积极开展“119消防日”、 “安全月”、“禁毒宣传月”以及“反邪教”、“预防传染病”等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工作,师生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规划、制度和工作规则,规范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注重加强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队伍建设。
3、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有一支安全稳定的工作队伍,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效能,建立校园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和实效。
4、加强消防安全和校舍安全管理,消防设施齐全,并定期检查、更新,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学校重点部位要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建立校舍安全预案体系,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实行来访登记,不得聘用老弱病残人员担当门卫。加强校园值班巡逻、登记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5、加强校内食堂(餐厅)、商店(小卖部)等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餐厅)、商店(小卖部)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定期对食品卫生等实施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6、建立校际联防制度,积极联合综治、公安、工商、消防、安监、建设、卫生、交通、文体等行政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探索并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
(二)“书香校园”创建标准
1、构建师生读书平台。学校有图书室,有适合师生阅读的藏书,并能不断更新。图书室生均图书达到省定要求。有师生阅览室,建立健全图书管理和阅览制度,图书借阅正常。建立班级“图书角”和年级、班级间“图书交换站”,“家庭小书房”建有率达30%。
2、阅读课程化。课程中有专门的阅读指导课,教师有阅读指导课教案。定期向学生推荐优秀书目,做好阅读指导。学生有阅读摘抄,有一定量的阅读心得体会文章。学生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和较强的读写能力。
3、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校园读书活动,不断优化校园文化环境。结合实际广泛开展“读书月”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读书节”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同读一本好书”、“好书交换看”、“好书大家看”、“师生读书日”等活动。
4、积极开展“阅读之星”、“书香年级”、“书香班级”和“家庭小书房”评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读书征文活动。
5、建立教师业务学习和读书制度。专任教师阅读本专业理论书籍每年1-2本,坚持阅读专业期刊,每学年教师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学习心得文章不少于5篇。
(三)“生态校园”创建标准
1、学校有校园绿化规划,并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有逐年实施的校园绿化建设方案。
2、校园绿化设计,应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校园绿化覆盖率不低30%,宜绿化绿地绿化率为90%以上。有体现学校教育宗旨、办学特色的园林建筑景点(雕塑、碑、亭、小品等)。校园绿化体现教育特色,突出学校个性化特点。
3、学校把环境教育、绿色教育、生态教育作为校本课程内容,有教师负责,有课时安排,有授课记录。积极争创省、市绿色学校。
4、学校应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主要景区和主要道路口有爱护树木花草、公共设施、讲究卫生的宣传标牌。
5、校园内路面清洁,无废弃物,无严重破损现象,雨天无渍水;沟渠暗化,水流畅通,明渠通畅无淤积物,无积水;果皮箱设置合理,垃圾池、果皮箱经常消毒。垃圾清扫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校园做到全天候保洁,无卫生死角。
(四)“数字校园”创建标准
1、按照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II类标准配备好网络中心、学生机、教师机、多媒体教室、电子备课室和各功能室的信息化装备。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化。
2、建有为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服务的校园网站,并接入区教育城域网,网页内容丰富、具有明显特色,可视可读性强,交互性强。校园网信息更新维护及时,全天候对外开放,无违法信息。
3、有二十万册以上的电子图书馆,能实现视频点播。积极参与区域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充分利用网络、按照相关要求,创造性地进行文件传输、校务公开、人事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财务与资产管理、图书管理等应用,促进学校管理的信息化。
4学校能开足开齐信息技术课,开课率达到100%。能积极开展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的研究,信息技术应用的学科覆盖率100%,应用信息技术开展学科教学活动的课时数应占总课时数20%以上,教学资源利用率达到95%以上。教师每年人均开发教学课件不少于3件,
5、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教育信息化的理论和业务校本培训,骨干教师有个人网页或博客,经常性的进行网络教研活动。师生有良好的网络道德素养。
(五)“人文校园”创建标准
1、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切实落实课程计划,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按规定控制好学生的在校时间,合理分配学生上课、自习、休息和活动时间,无加班加点延长学习时间的现象发生。
2、营造健康向上、积极愉悦的育人氛围。重视校园人文景观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科学合理,格调高雅、体现学校精神。注重师生行为文化建设,师生精神饱满,举止文明,彬彬有礼。
3、加强课堂教学改革,体现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和谐统一。教学过程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原则,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4、热爱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能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充分理解、尊重、信任学生,无讽刺、挖苦、打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
5、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做到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情感管理与制度管理相结合,建立民主融洽的校内人际关系。
四、创建步骤
“五园同创”分五年实施,实行年度考评,凡达到标准的学校,当年申报,当年考核。每年创建分为四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每年9~10月):各校制定年度“五园同创”活动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办公室。在师生中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充分激发争创热情,提高师生参与主动性和积极性。
实施阶段(每年11月~次年6月):各校对照标准,按照创建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推进创建“五园”各项工作。通过创建活动,提升学校内涵和品位,积累和形成自己的特色经验。
申报考核阶段(每年7-8月):各校在自创自评的基础上做好申报工作,区教育局、区综治委、区公安局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查,确定评估对象,组织考核评估。
认定表彰:对考核达标的学校,由区教育局、区综治委、区公安局印发表彰通报,颁发奖牌,召开表彰大会,推广成功经验。
五、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五园同创”活动是展现校长教育理念、学校特色的重要平台;是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各校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二)制定方案,分步实施。“五园同创”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推进、长期积累的过程。各校要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创建“五园”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对照标准,找准差距,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证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校实施方案于10月底前报教育局办公室。
(三)把握原则,合力推进。“五园同创”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平安为先,五园同创”。以平安校园建设为基础,书香校园、人文校园为核心,生态校园、数字校园为保障,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平安校园”未达标的学校,不得申报“五园”评审。二是“教育为主,综治牵头”。区教育局为“五园同创”实施主体单位,加强对学校创建的督促指导。区综治委牵头协调公安、工商、城管、消防、安监、建设、卫生、交通、文体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责,为“五园同创”营造良好的校园内外环境。三是“党员带头,教师为范”。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五园同创”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全体教师参与创建“五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他们在创建“五园”活动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四)建立机制,激励先进。创建工作要体现激励性和导向性。通过“五园”考核验收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在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优先。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从而,提高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创建工作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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