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 学校公告

镇江市2017年春学期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时间:2017-02-20 16:14: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收费项目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收费标准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学费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二星级以下高中:500/.学期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二星级高中:650/.学期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四星、三星级高中:850/.学期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代办费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教材(含磁带)费、作业本费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高一420/.学期;高二300/.学期;高三140/.学期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教辅材料费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按实收取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校服费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按核定价格执行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社会活动实践费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收取,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按实收取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服务性收费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住宿费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普通住宿费100/.学期,公寓化住宿费按核定价格执行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伙食费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按备案价格执行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注:1、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2、代办费遵循“据实收取、不得盈利、按班结算、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学期或学年结束前与学生结算,并向学生家长公布费用结算清单。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3、学校除收取学费、代办费、服务性收费和省规定的考试费用外,不得擅自立项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4教辅材料严格按照苏价费[2013]64号、市教育局《镇江市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镇教办发〔2013141号)选定,不得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5、学校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学费、住宿费等,具体减免办法按苏政办发[2005]96号、苏财教[2011] 6号文件执行。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监督电话:镇江市丹徒区物价局 12358-680893305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88976337  88976018              jSa江苏省大港中学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推荐资讯
这一次,我们赢了!——省港中辩论队荣获镇江市书香少年校园辩论大赛冠军
这一次,我们赢了!——
我校宜人少年合唱团喜获镇江市第四届金山合唱节银奖
我校宜人少年合唱团喜
英语沙龙
英语沙龙
小记者社
小记者社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