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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港中学节水节电暂行办法

时间:2016-12-01 16:07:11  来源:  作者:总务处  点击数:

 10F江苏省大港中学

江苏省大港中学节水节电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节水节电工作,合理有效利用水电资源,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节约水电费用支出,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成立学校节水节电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全面领导学校节水节电工作领导工作。
    第二条 确定学校节水节电工作步骤:第一步,进行水电管网、设施等节水节电技术普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计量表具安装到用户,应收费的覆盖面要达到100%;第二步,分析各场所水电消耗统计资料,及示公示,加强宣传,厉行节约;第三步建立“谁使用谁缴费”的水电管理运行机制,收齐收足费用,对各功能场所用水电量,及时跟踪,加强督促,节约有奖。
第三条 总务处为学校水电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代表学校执行水电行业政策,制订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负责全校水电设施的建设规划及水电资产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全校水电管理工作。水电班具体负责全校水电运行、维修、计量、收费、节水节电措施落实,以及水电运行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第四条 总务处保证全校水电正常供给所需的运行经费(包括专职水电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学校核定(核定办法另订),经考核合格后(考核办法另订),费用全部由学校负担。
    第五条 全校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水电使用、水电费收取、水电设施保护等有管理责任。
    第六条 校内供水供电设施及其公用管线,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对擅自动用公用管线、损毁公用管线并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部门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凡要求在水电管网上接水接电者(包括新建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应事先向总务处提交书面申请(新建扩建工程由基建科通知施工单位填写接水接电申请表),经批准后,与水电班签订用水用电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经营性部门(单位)和个人,使用水电应装表计量并按实缴纳水
电费。
第八条       普通学生宿舍的用水用电标准,每学期按江苏省教育厅规定宣传
教育。
为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宿舍插座原则不供电。水电班按月定期抄表计量到宿舍区,宿管中心每月定期公布用水用电量。
第九条 食堂、浴室、开水房一律装表计量收费,水电费价格按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第十条各部门要加强对空调等对空调等电器的用电管理。空调用电由水电管理中心按照学校已公布的条例执行。
第十一条校内必须缴费的各水电用户应按期交纳水电费用,逾期不交者,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应交额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水电班将停止供水供电。如需恢复供水供电,需再履行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的照明由水电班和物业负责巡查,加强管理。晚上实行路灯定时、半亮照明使用。公共走廓灯将逐步改成光声控。
第十三条 绿化养护用水,全部采用景观河循环用水系统。
第十四条 校内消防栓为消防专用设施,物业要加强对消防栓的维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动用。
第十五条水电管理人员、抄表员和维修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服务育人,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以水电谋私,如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016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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